Data Protection Notice of De Nora Deutschland GmbH

(德语 请点击此处)

我们非常重视个人数据的保护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DSGVO)及其他数据保护条例所规定的新保密政策自2018年5月25日起生效,这些条例对公司保护个人数据方面做出了额外的要求。该隐私政策旨在为相关方创造更大的透明度

I.主管方

本数据保护提示适用于以下公司的数据处理:

迪诺拉德国有限公司

17号工业区

罗登巴赫路63517号

电子邮件: datenschutz@denora.com

II.   数据保护专员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专员,邮箱地址:datenschutz@advivari.de.  

III.   收集及储存个人数据 / 数据种类 / 目的

  1. 相关机构或合同伙伴数据

如果您需要与我司签订合同,或初步协议,我们需要您留存以下数据:

  • 称谓、姓名
  • 有效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和/或移动电话),传真号码
  • 解决某一问题或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信息
  • 银行数据(如适用)

这些数据旨在

  • 为了识别您是否是对我们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或合作伙伴
  • 为了创建您所请求的报价,从而履行与您签订的协议中的合同义务
  • 为了与您进行适当的沟通
  • 为了开具合理的收据
  • 为了在必要时保证我方权益

数据处理是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段第一句所述要求进行的,其目的是根据您的询问,正确地初步履行合同,且双方共同履行与您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上述义务。

根据相关的税务和贸易文件要求,以及保管条例(根据《德国商法典》或《财政法典》),我们将保存您的个人数据,直到您的询问得到充分解决为止,或保存到与您的合同到期为止。届时数据将被删除,除非具有延长数据保存的合法权益,如《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规定。该项合法权益是基于执行我们与贵公司进一步的商业利益而存在的,例如保存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后期与您合作。达到此目的之后,我们会立即删除您的数据

我们将向您的电子邮箱发送我司的新闻稿,并邀请您参加我们的信息发布会,向您介绍有关我们的产品和技术的创新点。我们所提供的新闻稿,以及信息发布会的邀请可被视作为直接广告。这种直接广告是为了提高我们公司的知名度以及增加我们的市场份额。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用户信息处理的法律依据如《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
如果您已被接受为视频会议的参与者,则您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将用于标识您为参与者,并授予您访问特定数字会议的权限。举行视频会议的原因 –出于健康考虑,避免身体接触,或为了避免因通勤产生的环境和费用来考量的–这也是我方合法权益之一。需要指出的是,您有权在任何时候关闭电脑摄像头,以避免采集到您不愿展示的个人信息。因业务原因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视频会议的具体内容和详细情况的,我方可以对视频会议进行录音。此录音行为也是我方合法权益的一部分。请注意,系统会预先通知您有关录音的信息。关于合法性,举行和录制视频会议的法律依据见《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录制的视频会议将在所录内容的目的达到后立即删除。

  1. 企业联系人数据

如果你是某公司的联系人,并曾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以便与您所在公司建立联系。

为此,我们将需要以下信息:

  • 称谓、姓名、职位/职称
  • 可用的电子邮件地址
  • 您所在公司的名称,同时也是您的雇主或业主的名称
  • 您公司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和/或移动电话)、传真号码

此信息处理行为的法律依据是:《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目的是为了与您所在公司保持联系,或进一步增进我司与贵公司的商业合作。例如,寻求订单或向贵司下新订单。此目的构成我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的税务和贸易文件要求和保管条例(根据《德国商法典》或《财政法典》),我们会在达到处理目的后立即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我们将通过您的邮件地址为您提供新闻稿,并邀请您参加我们的信息发布会。这是为了向您提供行业的新闻。我们为您提供的新闻稿,以及参会邀请可被视为直接广告,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公司的知名度,以及增加我们的市场份额。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此行为的法律依据如《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 如果您已被接受为视频会议的参与者,则您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将用于标识您为参与者,并授予您访问特定数字会议的权限。举行视频会议的原因 –出于健康考虑避免身体接触,或为了避免因通勤产生的环境和费用考量–这也是我方合法权益的一部分。需要指出的是,您有权在任何时候关闭电脑摄像头,以避免采集到您不愿展示的个人信息。因业务原因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视频会议的具体内容和详细情况的,我方可以对视频会议进行录音。此录音行为也是我方合法权益的一部分。请注意,系统会预先通知您有关录音的信息。关于合法性,举行和录制视频会议的法律依据见《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录制的视频会议将在所录内容的目的达到后立即删除。 

  1. 职位申请人的个人数据

如果您申请我司的空缺职位,我们将处理您申请时所需的数据,包括您的联系方式,您的个人数据,您的专业背景以及您的推荐信和其他文件。 

我们处理这些数据是为了保证申请流程的正确性,使其符合《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规定。如申请流程未能进行到双方签订雇佣合约,我们会在申请程序终止后三(3)个月内删除您的个人数据。将您的个人数据保存至申请程序终止后三(3)个月这一行为的法律依据如《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储存该类数据的目的以及我们储存该类数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旨在当您拟提出索赔时,随时调出该类数据。
如果您已被接受为视频会议的参与者,则您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将用于标识您为参与者,并授予您访问特定数字会议的权限。举行视频会议的原因 –出于健康考虑避免身体接触,或为了避免因通勤产生的环境和费用考量–这也是我方合法权益的一部分。需要指出的是,您有权在任何时候关闭电脑摄像头,以避免采集到您不愿展示的个人信息。关于合法性,举行视频会议的法律依据见《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录制的视频会议将在所录内容的目的达到后立即删除。

  1. 其他自然人的数据

如果您既不是合作伙伴,也不是感兴趣的潜在客户、申请人或公司联系人  但因其他原因联系过我们,那么我们可以处理以下信息:

  • 称谓、姓名
  • 可用的电子邮件地址
  • 联系地址
  • 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和/或移动电话),传真号码
  • 满足我们联系到您所需的任何信息
  • 银行数据(如适用)

这些数据旨在

  • 为了能够识别出您的身份
  • 以便能够处理您的请求,或发起或执行与您签订的合同
  • 以履行我们的法律义务
  • 为了能够与您正确地沟通
  • 以便能够为您创建适当的发票或结算您的发票
  • 以便根据现有的法律关系执行我方的主张和权利

我们将根据您的自愿同意以及《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规定处理您的请求。合同的起草或履行过程中数据的处理是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第一段所述规定进行的。为了履行法律义务而进行的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见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六条第一段。 

根据有关数据存储要求和规定,一旦您的请求得到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将被删除。

如果您已被接受为视频会议的参与者,则您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将用于标识您为参与者,并授予您访问特定数字会议的权限。需要指出的是,您有权在任何时候关闭电脑摄像头,以避免采集到您不愿展示的个人信息。关于合法性,举行视频会议的法律依据见《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举行视频会议的原因 –出于健康考虑避免身体接触,或为了避免因通勤产生的环境和费用考量–这也是我方合法权益的一部分。录制的视频会议将在所录内容的目的达到后立即删除。

IV.   传递个人数据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我们才会把您的个人数据转交给第三方:
• 您已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规定,明确同意任何此类数据传输

• 传递此类数据是为了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段所述规定,执行、行使或保护相关法律权利,或进行直接广告宣传,且将数据传递给第三方将不会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您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此类数据传输用于直接广告的目的

• 传递此类数据须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一条第一段规定,承担法律义务,以及

• 传递此类数据符合《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一条第一段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履行合同义务或与您建立新的合同。
您的个人数据将传递给以下收件人/收件人类别(如果适用): 
我们已经将某些IT服务和电信服务分包给了集团公司或服务提供商。因此,此类公司或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在其特定活动的框架内深入了解您的个人数据。

我们将把您的个人数据传递给金融服务提供商,以便能够付款或接收付款,并把您的个人数据传递给运输服务提供商,以便进行发货。

如果您的付款延迟或我们必须执行或保护我们的权利,我们会与托收代理机构和法律服务提供商合作。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一条第一段规定,该数据将被传递给第三方.该数据传输的目的构成我们的合法利益。

由于我们需要履行法律义务,我们还会将您的个人数据传递给税务顾问、审计师和主管部门。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一条第一段规定,我们还会将您的个人数据传递给安全服务提供商,该提供商负责我方所处场所的安保和门卫。保护我们的公司免受未经授权人员和无关人员的访问或干扰,这是我们的合法利益。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一条第一段规定,个人数据可以在外部公司实行的审核框架内传递或被深入了解。巩固和加强我们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并获得认证,这对于树立我司成功的外部形象至关重要。这同样构成我们的合法利益

如果由于业务原因需要将视频会议的内容和全部详细信息提供给视频会议的参与者,则视频会议的参与者有权要求在视频会议之后访问所记录的数据。这项权利的法律依据见《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一条第一段。获取此数据的目的符合我们获取数据的合法权益。一旦达到了数据处理的目的,我们将立即终止参与方访问此类数据的可能性。

V.   当事人的权利

您具有以下权利:

  • •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15条,要求我方提供我方处理的个人数据信息。此项要求尤其适用于了解数据处理的目的; 了解个人数据类别; 了解详细掌握您个人数据的接收者的类别; 了解您个人数据的计划存储时间;纠正、删除、限制处理或驳回您的个人数据的权利;提出反对的权利;了解数据来源(除非数据是由我方搜集的);以及了解其他任何自动化处理程序,包括数据的归档.同时,您有权利要求我方就本节所述要点相关的任何细节提供令人信服的信息;
    • 根据DSGVO第16条的规定,要求我方立即纠正我方所保存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要求我方删除您的个人数据,除非处理此类数据是出于行使言论和信息自由权所需,或是出于公共利益的原因而需要履行任何法律义务,亦或是为了执行、行使或保护我方的合法权利;
    • 根据DSGVO第18条的规定,限制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否认您的个人数据的正确性); 行使或保护您的合法权利(如果处理此类数据是非法的,但您拒绝删除此类数据,我们不再需要此类数据,并且您需要通过此类数据来执行、行使或保护您的合法权利);您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21条,对处理此类数据提出反对;
    •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20条规定,以结构化、习惯化和机器可读格式获取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数据,或请求将数据传输给其他负责人 ;
    •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三段, 随时撤销您提供给我们的数据处理同意书。因此,我们将不再被授权继续按照您先前的同意继续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以及
    •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77条,向监管机构进行投诉。通常,此类投诉可向负责您的常住地、工作地监管机构或我司总部的监管机构提出。

 VI. 反对权和撤销权

如果您的数据是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六章第六条第一段第一句所述内容进行处理的,由于您的个人特殊情况或者您反对直接广告,那么您有权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21条,对数据的处理提出反对。在后一种情况下,您有权提出反对,我方将无条件接受该反对。 

如果您已同意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则您有权随时撤销。该撤销在未来依然有效 


如果您想行使反对权或撤销权,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 at datenschutz@denora.com.